2022年度咸宁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
责任单位 名称(盖章) | 咸宁市中心医院 |
普法内容 | 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《医师法》《护士条例》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《民法典(侵权责任编)》等 |
普法对象 | 全院干部职工、来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、社区居民等社会群体 |
行动计划 | 1、常态化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、支部主题党日学法; 2、持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,落实干部在线学习平台、学习强国APP日常化学习; 3、每年开展2次普法专题讲座; 4、4月份,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,进社区宣讲《国家安全法》《传染病防治法》以及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; 5、5月份和8月份,结合5.12护士节、8月19日医师节进行《医师法》《护士条例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; 6、7月份和10月份,结合建党节、国庆节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; 7、12月份,做好12.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、网络旁听庭审等相关工作; 8、持续做好法治教育培训。党办、人事、医务、护理、院感、安全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法治文化、医疗质量和安全、院感、消防等方面的培训;结合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《民法典(侵权责任编)》进行依法执业、医患沟通方面的培训教育; 9、做好法治文化和普法宣传阵地建设。利用官网(PC端)、微信公众号(移动端)、院刊(纸媒)三大常规宣传阵地,此外依托门诊大厅屏幕、宣传栏、展板等传统平台,立体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|
普法目标 | 提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, 增强依法治院、依法执业能力;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 |
责任领导、部门及 | 分管领导:李湘楚 |
责任部门:党委宣传部 | |
联系电话:8896366 | |
普法联络员:王彪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