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遵照GCP的要求,结合实际情况,于2015年7月成立了药物临床试验组织管理机构,同年开始向国家局申报开展药物临床试验资质,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于2017年5月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资格认定,获得“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”资质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由李洪涛副院长担任,机构办主任由科教科主任甘方良兼任,负责机构日常管理工作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下设Ⅰ期临床研究中心:
咸宁市中心医院Ⅰ期临床研究中心是咸宁市首个国家级药物临床试验研究平台,2017年10月开始筹建,2018年6月开始承接临床试验项目,已成功开展了十几项药物I期临床试验和仿制药BE试验,其中一项BE试验2019年10月顺利通过国家局现场核查,标志着我院药物临床试验工作再上新的台阶。
      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体系,包括SOP、管理制度、岗位职责、急救预案、应急预案等,将覆盖I、Ⅱ、Ⅲ、Ⅳ期临床试验全过程,机构将遵循科学、伦理的原则,以保障志愿者的权益与安全为核心,秉承“方法科学、操作规范、管理完善、服务优质”的理念,不断改善研究条件、提高研究水平、保证研究质量,进一步推动我院科研能力的提升。
 
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联系方式:
电话:0715-8896387           
传真:0715-8896387
邮箱:xnzxjg@163.com
接待时间:工作日 8:00-12:00;    14:30-17:30
办公室地址:咸宁市中心医院科教楼三楼GCP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