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宁市中心医院电子胃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
一、项目信息
采购人:咸宁市中心医院
项目名称:咸宁市中心医院电子胃镜采购项目
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:电子胃镜/一条
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:40.5万元
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:
咸宁市中心医院现计划采购一条与原设备主机品牌(奥林巴斯)相配套的电子胃镜,原厂产品能与原设备奥林巴斯相匹配,各个端口能完美驳接,以此发挥更好的性能、保障医疗安全,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及科室业务的正常开展。
根据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,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: (一)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; (三)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,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。鉴于以上情况,经论证,本项目满足单一来源采购要求,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。
二、拟定供应商信息
名称:武汉瑞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万达广场二期6栋10层4室
三、公示期限
2025年 11 月 24 日至2025年 11 月 30 日
四、其他补充事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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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联系方式
1.采购人
联系人:咸宁市中心医院
地址: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228号
联系方式: 李主任 18171815000
2.采购代理机构
联系人:湖北明阳技术服务有限公司
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南国悦公馆、咸宁市泉都国际大厦
联系方式:魏经理 18942979869





42120202000041号